各乡镇、街办,区财政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交警大队:
《2024年红谷滩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红谷滩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
为提升红谷滩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不断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以“迎难而上、敢作善为,奋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提高城市颜值面貌,持续提升广大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努力构建“以考促改、以改促干、以干促效”的工作格局。
二、考核机构
考核工作由红谷滩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八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三、考核对象
沙井街办、卫东街办、生米街办、红角洲街办、凤凰洲街办、九龙湖街办、龙兴街办。
四、考核方式及计分
(一)考核方式
每月设置考核分值100分,对各街道实施综合考核、日常考核及专项考核。
1.综合考核(12分)。考核各街道在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督查督办、创建工作、工作执行力等方面落实情况。此项指标由区八大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评分细则见附件2)。
2.日常考核(8分)。考核各街道城市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徒步城管、市级案卷整改及平台日常运行等。此项指标由城市管理股数字城管中心牵头负责(考核方案详见附件4)
3.专项考核(80分)。考核各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有关重点专项整治落实情况。此项指标由专项整治各牵头部门负责(考核项目见附件1、评分细则见附件5)。
(二)计分方式
1.月度考核成绩=月度综合考核得分+月度日常管理考核得分+月度专项考核得分;
其中:
月度综合考核得分=12分-督查督办扣分-创建工作扣分-工作执行力扣分;
月度日常考核得分=8分-平台日常运行扣分-徒步城管扣分-案卷整改扣分-日常工作情况扣分;
月度专项考核得分=80分-各个专项考核扣分;
2.季度考核成绩=季度内月度考核成绩平均分。
3.年度考核成绩=年度内季度考核成绩平均分×90%+年度城市管理集中巡看得分×10%。
五、结果运用
(一)排名通报。
每月考核成绩在全区城市管理调度会上通报。
(二)奖惩兑现。
1.每季度根据季度内月度考核平均成绩,对各街道兑现经济奖惩(奖罚范围及标准详见附件3)。
2.年度考核成绩同步纳入红谷滩区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考核计分范畴。
(三)问责联动。
1.季度考核得分末位的单位,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对其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2.年度考核得分末位的单位,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其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六、工作要求
(一)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八大行动工作任务要求,制定操作性强的考核方案,报区八大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实施公平、公正、公开考核。
(二)各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考核方案实施考核,次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区八大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附扣分明细、考核点评等事项。
(三)各牵头部门及考核人员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准违规操作、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收受礼金礼品、不准接受宴请、不准干扰考核,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四)区八大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牵头部门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的履职履责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评结果纳入绩效管理。
附件:1.专项考核责任分工表
2.综合考核评分细则
3.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4.日常考核评分细则
5.专项考核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