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丁忠女同志任红谷滩区流湖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
朱俊同志任红谷滩区厚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级);
吴梦琼同志任红谷滩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缪丽同志任红谷滩区沙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
熊新同志任红谷滩区沙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级);
李芳同志任红谷滩区卫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
聂阳同志任红谷滩区卫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级);
喻健同志任红谷滩区生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
廖建国同志任红谷滩区生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邓红荣同志任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级);
张家乐同志任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
欧阳玉珍同志任红谷滩区凤凰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罗婧同志任红谷滩区凤凰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曾建华同志任红谷滩区凤凰洲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辛俭建同志任红谷滩区九龙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
曾玉萍同志任红谷滩区龙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喻婷同志任红谷滩区龙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芳同志红谷滩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高群同志任红谷滩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谭欣同志任红谷滩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小军同志任红谷滩区教育体育局总督学;
免去王皓同志的红谷滩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春燕同志的红谷滩区教育体育局总督学(兼)职务;
方子兴同志任红谷滩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红谷滩区龙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雷常月同志的红谷滩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常皓然同志任红谷滩区司法局红角洲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琳同志的红谷滩区司法局红角洲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周东明同志的红谷滩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绍武、李强同志的红谷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郭艳同志任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熊俊鹏同志任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免去杨楼勇同志的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国庆同志的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邹景波、程婷同志任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洪海滨同志任红谷滩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刘筠同志任红谷滩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红谷滩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罗恒之同志任红谷滩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宦凌霄同志任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米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丁惠同志任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东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曾纪松同志的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蔡筱慧同志的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米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国荣同志的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洲分局局长职务;
金鹏、严露、张蓓莉同志任红谷滩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胡剑峰同志的红谷滩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徐强同志任南昌未来科学城科技创新服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卢上同志任南昌未来科学城招商和对外合作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红谷滩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沈霞同志任南昌西站综合服务中心监督科科长;
免去余长明同志的南昌西站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职务;
江岚同志任红谷滩区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红谷滩区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友生同志任红谷滩区金融服务中心资本市场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龚伟兵同志任红谷滩区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红谷滩区政府创新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唐晖同志任红谷滩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
盛俊同志任红谷滩区虚拟现实产业发展推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万小平同志任红谷滩区虚拟现实产业发展推进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红谷滩区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郭名弟同志任红谷滩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免去徐戎同志的红谷滩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涂冬英同志任红谷滩区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谈小兵同志任红谷滩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焦裕彬同志任红谷滩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陶秋慧同志任红谷滩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廖承琴同志的红谷滩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吴小颖同志任红谷滩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邬江华同志的红谷滩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丽敏同志任红谷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主任(局长);
任免时间从2024年9月执行。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