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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红谷人社监理催字〔2025〕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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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处理单位江西矗鑫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南龙蟠街877号九龙风情街1栋-1/1/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200MA7BRH6959

法定代表人:万晓娥

我局2024年12月25日对你(单位)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红谷人社监理决字〔2024〕18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局现依法向你(单位)行政催告,请你(单位)自接到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义务:

责令你单位一次性支付员工孙野13106.86元工资。

你单位在限期内履行上述义务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南昌市红谷滩区劳动监察服务中心(地址:红谷北大道1319号)。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且无正当理由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单位)有权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南昌市红谷滩区劳动监察服务中心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联系人:陈造、李亮亮

联系电话:0791-83830976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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