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要闻官网下载 - 南昌市红谷滩区委、区政府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区直部门、镇、街道信息公开 > 区直部门 > 区人社局 > 行政执法

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 红谷人社监理催字〔2025〕2号

访问量:


江西中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矿辉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云山镇镇政府大院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27460763789

我局2024年11月27日对你(单位)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红谷人社监理决字[2024]17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局现依法向你(单位)行政催告,请你(单位)自接到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义务:

责令你单位一次性足额支付拖欠13名民工合计壹拾壹万壹仟伍佰叁拾元(111530元),其中支付范卫东16000元 、陈斗发12400元、胡发华12315元、熊洪贵13315元、万宝仁13315元、熊国宝225元、黎兴友8000元、饶建兵14710元、王志敏2550元、李斌文2000元、周玉良3300元、孙少华7200元、席国良6200元。  

你单位在限期内履行上述义务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南昌市红谷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红谷北大道1319号)。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且无正当理由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单位)有权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日内,到南昌市红谷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联系人:陈造、李亮亮

联系电话:0791-83830976

              南昌市 红谷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扫码浏览
微博
微信
抖音
掌上红谷滩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