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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井街道服务项目服务指南(就业创业)

访问量:

沙井街道服务项目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就业与失业登记

办理部门

沙井街道办事处

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许可依据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失业登记证

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577号)

办理程序

1、您可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就失业地社区居委会申请---街道人社所、公共服务办初审---上报区人社中心复审、认定---录入全省街道社区信息平台管理系统---人社所发证。

2、您可通过赣服通-人社专区平台办理。

办理条件

1、本辖区就业人员;

2、已被用人单位录用;

3、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应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4、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如需办理就业援助对象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在社区公示5天无异议后申报。

6、本辖区内城镇户籍人员;

7、在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

8、户籍不在本地,但在本地区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又失业的人员。

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肄业证);就业证明及免冠两寸彩照三张;

2、劳动合同或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

3、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或停业、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4、有关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

5、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6、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等相关证明。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

事项属性

本级办理( )   上报办理( )

上报部门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

沙井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0791-88533741

备注

沙井街道服务项目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就业与失业登记年检

办理部门

沙井街道办事处

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许可依据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失业登记证

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577号)

办理程序

持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或就业失业登记地社区居委会申请---人社所、公共服务办审批---由社区居委会发放给居民。

办理条件

1、本辖区就业人员;

2、已被用人单位录用;

3、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应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4、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如需办理就业援助对象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在社区公示5天无异议后申报;

6、本辖区内城镇户籍人员;

7、在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

8、户籍不在本地,但在本地区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又失业的人员。

需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就业失业登记证。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当天办结

事项属性

本级办理( )   上报办理( )

上报部门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

沙井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0791-88533741

备注

沙井街道服务项目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个体)

办理部门

沙井街道办事处

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许可依据

1、《红谷滩新区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操作细则(试行)》(洪新党群发[2017]2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赣财债[2018]92号)

办理程序

持相关证件到注册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线上申请---线下填表---人社所、公共服务办对材料进行初审、实地考察拍照---人社所、公共服务办报送至区人社中心复审---区人社中心报送区党群部领导审核---区人社中心报送合作银行审核---银行进行实地考察---银行放款

办理条件

1、店铺必须开在红谷滩区范围,且正在营业中;

2、必须由红谷滩区财政拨款的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进行

担保。

需提交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个人创业) 2、申请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5、九类创业人员的身份认定材料4、反担保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工资收入证明;抵、质押提供抵、质押物复印件;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22个工作日

事项属性

本级办理(  )   上报办理(√)

上报部门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

沙井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0791-88533741

备注

沙井街道服务项目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企业)

办理部门

沙井街道办事处

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许可依据

1、《红谷滩新区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操作细则(试行)》(洪新党群发[2017]2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赣财债[2018]92号)

办理程序

持相关证件到注册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线上申请---线下填表---人社所、公共服务办对材料进行初审、实地考察拍照---人社所、公共服务办报送至区人社中心复审---区人社中心报送区党群部领导审核---区人社中心报送合作银行审核---银行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对抵押物进行评估---银行放款

办理条件

1、店铺必须开在红谷滩区范围,且正在营业中;

2、房产抵押(第一套必须是无任何抵押或贷款的商品房,

第二套可以是有抵押或贷款及拆迁协议)

需提交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合伙企业)2、合伙共同创业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复印件;3、非个体经营营业执照(可用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替代营业执照);4、合伙创业共同创业人员提供九类创业人员的身份认定材料之一;5、工商、民政等相关部门备案的章程;6、抵押物产权证复印件7、企业信息表(工商行政部门出具)8、最近业务往来凭证(采购合同)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22个工作日

事项属性

本级办理( )   上报办理( √ )

上报部门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

沙井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0791-88533741

备注

沙井街道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部门

沙井街道办事处

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许可依据

赣人社字【2015】355号

办理程序

持相关证件到注册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人社所、公共服务办对材料进行初审、实地考察、公示---报送至区人社中心复审、公示---区人社中心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拨款申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办理条件

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且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内各类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

需提交材料

(1)申请人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财务报表(近12个月的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盖公司章)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材料:税收或免税证明、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

(4)《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5)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收费标准

免费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20天

事项属性

本级办理( )   上报办理( √)

上报部门

红谷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

江西省沙井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0791-88533741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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