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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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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红谷滩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在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政策解读、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全面推进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着力,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除做好机构概况、财政预决算信息等《条例》要求的常规性主动公开内容外,区财政局立足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围绕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重点财政事项做好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发布政务信息228条,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明确答复责任。2023年,区财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受理的公开申请全部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依法保障了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局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政务公开责任。二是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包括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原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流程化、制度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到定期更新栏目,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发布内容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考核,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同时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检查反馈问题,认真整改、及时报告,着力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主动公开意识还不是很强。主要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把握不准,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的还不够。

2.对依申请公开答复及处置方式还不规范。

(二)改进措施

1.加大财政干部培训力度,增强财政干部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对财政公示信息及时更新,对涉及民生领域等人民群众较为关注的热点信息进一步加大公示力度,丰富公示内容。

2.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相关文件精神,提高财政干部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规范处置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另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区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一是全力推进主动公开。按照规定及时、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二是着力提升互动水平。准确发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式,优化依申请公开网络平台建设,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解读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点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性文件。三是奋力完善制度建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规范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大区财政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做好错敏字监测检查,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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