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要闻官网下载 - 南昌市红谷滩区委、区政府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区直、乡镇信息公开 > 区直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预算决算

红谷滩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

访问量:

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红谷滩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谷滩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红谷滩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谷滩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并监督实施。

2.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管理处,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综合应急演练,指导督促各部门应急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我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衔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参与应急救援。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街道、管理处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气象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街道、管理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火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民政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按程序向区民政部门下达动用指令,调出区民政部门收储管理的救灾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基本情况

红谷滩区应急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9人(行政编制 6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 13人 ,实有人数 32人。包括行政5 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 13 人,退休人员 4 人;劳务派遣10人。

第二部分 红谷滩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红谷滩区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052.71万元, 比上年增加427.88万元,增长1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2.71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 下级上缴收入 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红谷滩应急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3052.71万元,比上年增加427.88 万元,增长16.3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453.7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391.5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62.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2599 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2599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22万元;农林水支出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7万元;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2127.4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391.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8;商品和服务支出62.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红谷滩区应急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052.71万元,较上年增加427.88 万元,增长16.3。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96%;健康支出35.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5%;农林水支出8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6.21%;住房保障支出29.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9%;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2127.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0.5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红谷滩区应急管理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机关部门运行费 62.19万元,比 2022年预算增加22.38万元,增长56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我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0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00万元,工程预算 0万元,服务预算 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 年 9 月 30日,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设备 0 万元

(八)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 总体情况:2023年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2599万元。

1.应急管理业务类项目支出

1)项目概述:主要是用于防汛、灾害风险防治、消防救援支出,及时应对突发性地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实施主体:红谷滩区应急管理局

3)实施周期:1年

4)年度预算安排:2419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汛后核查隐患点完成数(%),100%

风险处置及时率(%),95%

质量指标:汛后核查隐患点合格率(%),95%

风险普查、消防救援覆盖范围率,98%

时效指标:汛后核查隐患点完成率,98%

风险普查完成率,98%

消防救援及时率,98%

经济效益指标:应急管理满意率(%),95%

风险普查知识增长率(%),96%

可持续影响:社会满意率(%),95%

满意度指标:人员满意度(%),95%

2.应急管理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主要是保障日常应急支出,包含日常的宣传及应急救援支出

2)实施主体:红谷滩区应急管理局

3)实施周期:1年

4)年度预算安排:18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应急管理支出比率(%),98%

质量指标:应急管理支出完成率(%),98%

时效指标:应急知识宣传完成率,98%

经济效益指标:应急管理满意率(%),95%

可持续影响:社会满意率(%),95%

满意度指标:人员满意度(%),95%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和结构,及各项增(减) 变化原因。

2023年红谷滩区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10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运行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红谷滩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 0, 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

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 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2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扫码浏览
微博
微信
抖音
掌上红谷滩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