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行政处罚信息录入 |
1 |
当事人名称 (企业名称): |
江西鸿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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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60122MA39U723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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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 |
2025年4月11日接红角洲街道转办举报件反映:江西鸿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无证进行热切割等问题线索。我局执法人员于4月11日10时00分许对江西鸿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核实情况,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王碧芬无证进行热切割作业,并违反操作规定将氧气瓶与煤气瓶共放在一起的违法行为。 |
4 |
违法分类: |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及违章操作类违法 |
5 |
违法条款: |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
6 |
罚没金额: |
对该单位处人民币叁万的行政处罚,对法人处人民币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
7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红谷)应急罚〔2025〕0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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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2025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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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摘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6项裁量阶次A档的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3项裁量阶次A档的规定对江西鸿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法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10 |
行政处罚决定书机关名称: |
红谷滩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