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福寿螺相关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1.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健全入场销售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对经营螺类的销售者加强查验和检查,避免有毒福寿螺流入市场,或通过网络等途径传播。同时,开展警示宣传活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经营不明螺类,从源头把控风险。
2.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螺类时,索取并留存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仔细核对供货者资质、产品来源等信息,坚决不采购、不加工、不销售无法识别种类的螺类。餐饮加工环节,必须将螺类烧熟煮透;生、熟食加工工具及容器严格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加工操作前后,及时对手部、操作区域进行清洁消毒。严禁借“田螺”。等名义对福寿螺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二、消费者
1.学会辨别福寿螺。福寿螺外壳较脆,偏黄褐色,螺尾平短,螺尾螺旋部呈短圆锥形,开口较大,螺盖扁平,卵为粉红色;田螺外壳较为坚硬,偏青褐色,螺尾尖长,整个身体呈圆锥形,螺口较小,螺盖圆形,卵为透明色。
其体内可能携带广州管圆线虫等寄生虫,若食用未煮熟的福寿螺,寄生虫可能侵入人体,引发脑膜炎等疾病,出现头痛、发热、颈部僵硬等症状,严重时可危及生命。
3.食用田螺时务必煮熟、炒透,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福寿螺冒充田螺宣传、销售或使用,及时拨打 12315 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4.若食用螺类后出现头痛、发热、恶心、呕吐、颈部僵硬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告知医生食用过螺类,以便及时诊断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