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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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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各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推

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时制定《红谷滩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推动各单位抓好落实。协助区政府完善每季度政府常务会专题学法制度,重点围绕《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重点领域的新法修订和热点法律知识安排有关单位在区政府常务会上开展专题学习,提升领导干部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督促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报送公示和考评工作,全区政府部门全部完成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公示。推动开展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牵头制定《红谷滩区2023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常务副组长,部分有关区领导为副组长的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并设置8个工作组,每组均明确一名牵头区领导和牵头单位。强化法治督察效能,实现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述法全覆盖,建立了红谷滩区法治督查指引、提醒、警示制度,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聚焦主责主业,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将“三项制度”相关要求嵌入各领域行政执法的各个流程环节。严把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关,积极开展每季度的执法证考试及监督证申领工作,及时清理注销不符合要求的执法证件,从源头上保证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举办了2023年度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及行政执法业务工作培训班,开展了红谷滩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测试暨以考促学活动,进一步促进执法人员筑牢规范执法意识、提升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提交的74个年度计划进行了审核,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录入案件459件,比去年同期增加案件179件。继续推行对涉企轻微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全覆盖,印发了《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全面包容审慎监管,2023年全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涉企执法检查915次,比2022年同期减少29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夯实。共收到政府办转来的合法性审查文件全年合法性审核政府部门文件312件,8月对全区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共废止规范性文件37件。

(三)深化普法工作,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红谷滩区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健全完善红谷滩区普法责任清单、红谷滩区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简称“四单一书”)制度体系,编制《2023年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和《2023年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着力推动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服务和管理对象普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2023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10余场,覆盖群众2万余人次。巩固做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持续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扩面提质增效工作,各乡镇(街道)均设置法律明白人工作站,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岗全覆盖。发放法律明白人马甲、袖章、徽章各2000份。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0余次,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达到了全覆盖。    

(四)完善工作机制,做好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92件,收案量较上年同期增长148.6%,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2023年区司法局荣获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加强人民调解工作。2023年10月,举办了2023年度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培训班,对全区20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2023年相续成立了校园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武爽调解工作室等调解组织。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协会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90个,人民调解员928人,专职人民调解员206人,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5个,2023年共调处矛盾纠纷 2120 件,成功率达97%以上。开展排查纠纷1122次,排查发现纠纷657件,预防纠纷发生231件,有效的维护了辖区内居民的和谐生活氛围。

(五)优化服务供给,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开展了“法援惠民生”等一系列有温度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加大对老年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力度。2023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70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570人次,律师值班42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件,服务群众4000余人,开展大小法律援助宣传、法律普法宣传活动36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书籍、手册4000余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让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只跑一次。进一步做好认罪认罚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2023年受理刑辩全覆盖法律援助案件511件。已为检察院见证认罪认罚工作指派值班律师98次,律师在场率达100%。做好律师管理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区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9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79个,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9个,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完成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群众免费提供延时、错时服务,三台融合系统均正常运行。持续推进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镇街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示范点建设,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推进“远程视频化”法律服务,2023年采购远程智能设备70余台,完成全市70%乡镇(街道)、30%村(社区)配备智能服务终端或提供远程视频法律服务要求。2023年红谷滩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解答来电来访法律咨询410余人次,中心及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共在“三台融合”系统中录入工单21279条,群众满意度100%。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严格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值班制度,2023年,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服务累计对象7884人次、服务累计1236件、开展法治宣传346场。做好属地律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的各项业务。2023年共办理律师、律所执业业务1840件。对照上级监管制度,加强对律师行业重点人群的监控管理工作,推动我区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全面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联络互动,提升律师社会服务质效。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法治人才队伍能力与发展需要还不匹配,法律专业学历人才不足,对法治工作理解把握不够精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发挥不明显,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领域推广力度不足,群众对使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了解;执法监督力度还有差距,部分行政单位行政执法不规范,程序不到位,导致群众不满意,从而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普法宣传形式依然单一。主要依靠线下宣传,覆盖面不够,宣传成效不高。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抓住“关键少数”,提请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和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会议精神,有效压实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区内各级党委(党组)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牵头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加大法治督查力度,采用“法治督察+执法监督”、“部门自查+实地督查”的检查模式,督促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量。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大督导推进

力度,推动省市区各级法治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单位。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确保创建行动任务在我区落地见效,全力争创第二批全省法治示范项目。

二是丰富法治文化氛围。全面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评选,积极申报省级、市级法治宣传阵地,力争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创建1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是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督促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积极打造“中央法务区”。中央法务区建设为市里主导工作,我区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力争工作有突破、有进展。

四是完善公共法律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镇街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示范点建设,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的服务功能,推进“远程视频化”法律服务,力争到年底,全市100%乡镇(街道)、60%村(社区)配备智能服务终端或提供远程视频法律服务,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整合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律师等法律服务资源,结合线下中心(工作站)+线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微信、等“互联网+”平台,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提升群众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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